对整车生产企业每开发一个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整车年产销达到5万、10万、15万辆均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个人报装自用充电桩的给予一次性600元充电费补贴……1月24日,温州市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新闻发布会传出这些利好消息。《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新政”)将于下月20日起开始实施。
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正逐步考验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忠诚介绍说,近几年,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已大幅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呈爆发式增长。2021年,我市新能源汽车上牌数达到4.55万辆,较上年多3.1万辆,增长率达217%,占总上牌数超21%。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占比预计将达50%。现阶段,我市推广工作重点已从原先的车辆购置补助转到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建设。”谢忠诚说,截至2021年底,全市拥有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市场运营公司101家,已经建成公用充电站657处、充电枪6288个,居民自用充电枪拥有量38092个。接下来,我市要大力推进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此次新政特别将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从以往的市区扩展到全市,以吸引更多运营商在我市投资建设;同时,逐步加大在各类停车场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如上班族关心的公司单位内部停车场,要求充电设施建设比例不低于12%;旅游族关心的高速和景点停车场,要求建设比例不低于15%;购物族关心的大型商场超市停车场,要求建设比例不低于20%。“在这些领域的停车场明确最低建设比例要求,是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群众在上班、游玩、购物时的充电需求。”谢忠诚说。
个人报装充电桩补助600元
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获支持
根据新政,我市将坚决落实国家对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加大配建力度,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比例不低于2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力配建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物业服务人与有资质的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合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拥有专用固定车位的居民自建自管充电设施,居民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应与物业服务人签订服务协议,由物业服务人协助管理,并向当地电力部门提出用电报装。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在自有(或有1年及以上使用权)固定车位上通过电力部门报装自用充电桩,给予600元/桩的充电费补贴。
市住建局副局长李晓群表示,在新建住宅方面将严格落实好新政的有关要求;在推进既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将指导业主委员会把加装充电设施纳入业主大会议事内容,明确充电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服务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引导业主支持加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督促小区物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业主做好加装充电设施申请并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配合和支持电力部门协调解决电容扩容、线路增设等问题。
当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产业链较为完善,拥有十二大类5000多个系列产品;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能力不断增强,现有省级智能化车间11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4个。但是,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短板,如整车生产规模不够大,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和智能网联等关键配套能力比较薄弱。新政就产业链培育发展提出一系列举措,以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打造千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如对整车生产企业每开发一个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整车年产销达到5万、10万、15万辆均给予1000万元奖励,动力电池年供货量达到3GWh、6GWh、9GWh均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创建省级及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300万-1000万奖励;对成功创建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成为新能源整车企业一级配套供应商的零部件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150万元等。市经信局总工程师张建东表示,他们将配合新政从增资扩产强链、招大引强补链、协同配套稳链、创新升级优链四个方面发力,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
新增出租车全采用新能源
到明年新能源出租车占比要超六成
新政提出,鼓励出租车(含网约车、巡游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到2023年达到60%以上;市区(除洞头区外)对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淘汰燃油巡游车更新或新增购置使用新能源巡游车的车辆所有人,按照2万元/车给予补助,洞头区及各县(市)参照执行;修订温州市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优化准入标准,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我市汽车生产企业推出适用于出租车的车型和优惠举措,促进出行市场低碳绿色发展。据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许杰煌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共交通更普及,出行方式多元化,群众对出租车的出行需求逐渐减少。为此,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出租车发展很有必要。这样可以引导行业降低能耗成本,提高竞争力,特别是当前油价较高,使用新能源车后能耗成本将明显下降,预计将从每公里0.6元以上降至不足0.2元。新政适用奖补对象为申报时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温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温州户籍或者持有温州地区居住证的个人。同一主体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来源 | 温州商报全媒体 记者 | 云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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